房屋收费/取消政策
学生在返回大学的合同期限的第一天之前取消合同:学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住宿生活办公室提交合同取消请求.
全学年合同(秋季学期开始日期): 如果学生在签订一年的合同后,在合同期限的第一天之前要求取消, 学生必须支付500美元的取消费和没收住房保证金.
仅限春季学期合同(春季学期开始日期): 如果学生在签订一年的合同后,在合同期限的第一天之前要求取消, 学生必须支付500美元的取消费和没收住房保证金.
有关学期内取消住宿的信息, 请致电(660)-785-4227或在 reslife@powerlinkministries.net
退还按金: 在以下情况下,押金的可退还部分将退还给学生:
a) If the University does not accept the student’s application for housing; or
b)如果学生在申请期间被学校拒绝录取.
如果学生在秋季学期的5月1日和春季学期的10月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,他或她将不上学,那么押金的可退还部分将退还给以前没有上过大学的学生.
在其他情况下, 大学保留保留押金中可退还部分作为违约赔偿金的权利.
任何在合同期内取消合同的学生都应该联系住宿生活办公室,电话:(660)-785-4227,以确定取消费用.